十一月,住建部公布工程建设行政处罚办法细则;国务院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将部分基建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降为20%;国务院原则同意《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广东全面实行联合审图……
行业综合发展规划及政策
住建部公布工程建设行政处罚办法细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出台《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简称《办法》)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18条,主要为:一是明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实施工程建设行政处罚的权限。二是明确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实施工程建设行政处罚工作机制。三是明确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执行方式。四是明确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情形。五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明确行政处罚决定公示公开期限和方式。
国务院:自11月15日开始,全面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通知要求,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春节前,各省级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议事协调机构要在本地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抽调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集中排查,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预警监测,及时发现和化解欠薪隐患,集中力量清理化解历史存量欠薪问题,坚决防止发生新欠。重点实施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企项目欠薪清零攻坚行动,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实时掌握欠薪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坚决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
国务院:部分基建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降为20%。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主要内容有:分类实施投资项目资本金核算管理;港口、沿海及内河航运项目,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由25%调整为20%。机场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维持25%不变,其他基础设施项目维持20%不变;部分补短板基础设施项目,在投资回报机制明确、收益可靠、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以适当降低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但下调不得超过5个百分点;通过发行金融工具等方式筹措的各类资金,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应当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可以认定为投资项目资本金,但不得超过资本金总额的50%。
重要区域规划
国务院原则同意《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总体方案由总体要求、定位和目标、率先探索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率先探索区域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制度创新、加快重大改革系统集成和改革试点经验共享共用、强化实施保障等6个部分组成,并明确了45条具体任务。
细分领域投资政策与规划
三部门关于印发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方案的通知。为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工作,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要求,对认证目录内依据绿色产品评价国家标准认证的建材产品,适用“认证活动一”的绿色产品标识样式;对按照《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认证的建材产品,适用“认证活动二"的绿色产品标识样式,并标注分级结果。
其他
住建部发布《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体系发展指南(居住建筑)》。该《发展指南》按照适用、经济、绿色、安全、美观原则,以标准化部品部件为根本,提炼部品部件共性、具有不同特色的标准化要素,指导部品部件去实现标准化。以模块化方法统领建筑集成,并采用一体化建造、信息化管理的模式将全专业、全过程串联在一起。从建筑系统集成,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内装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一体化建造,信息化管理七方面为技术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了全面的指导,保证技术体系的落地实施。
北京城建与北京住总、北京建工与北京市政路桥实施合并重组。北京市委、市政府召开4家市管企业合并重组宣布会,宣布北京城建与北京住总实施合并重组,将北京住总集团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给北京城建集团,由北京城建集团对其行使出资人职责;北京建工与北京市政路桥实施合并重组,将北京市政路桥集团的国有资产,无偿划转至北京建工集团,由北京建工集团对其行使出资人职责。
广东住建厅、公安厅联合发文:全面实行联合审图!主要内容为:1、将房建、市政工程的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整合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2、技防工程,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进行技防设计核准。3、鼓励取得省住建厅名录备案的审查机构,申请《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以便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技防审图工作。4、实行全省统一的网上联合审图。5、审查不合格的,应当在省审图系统上将施工图退回建设单位,出具审查意见告知书,并一次性说明不合格原因。6、特殊建设工程,由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资料来源:国务院、住建部官网等 编辑整理:新鲁班 本文系转载,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
供应商物料问题有问题时如何处理?
如果货款还没有全额付完的话,扣部分货款,以此要求供应商提供退货补货或者折扣的要求。如果是客户指定要求用那家厂商的话,提供检验报告以及有问题的样本给客户,想客户告状,另外考虑开发同类产品的供应商,避免受制于该供应商。
供应商到货不及时影响生产签订订单怎么处理?
同时要确定大致到货时间,了解供方发货渠道和发货信息,掌握到货的主动权,尽量避免到货不及时影响生产。如果供方说发货了一定要货运的联系方式,防止供方故意拖延发货时间。一定要做到货走到哪儿,大约什么时候到心里都要有数。防止到货时间造成影响还需要采购人员有一定的物流常识,发货需多久到,通过什么方式到货更便捷。偶尔因为供方失误或需方订单跟踪失误就需要和生产部门及时沟通做好调整生产尽量将损失降到最低。
小试、中试采购中的困难怎么处理?
因为是处于研发阶段,采购的稳定性和数量的多寡都处理比较被动,往往这种采购比一个大单的采购困难更大。因为量比较少,很多供货公司不愿意签单,这个时候采购就要考查采购人员能力。刚从事采购的同行可能会觉得有难度,因为量不大而且可能这次要货下次就根本就不会再用了。
企业紧急采购应该怎么处理?
一般是由于销售计划紧急临时更改生产安排,材料的采购就比较紧急。两种解决方案:一是通过地理位置最近的生产厂家或者贸易商采购,成本放后,这需要市内采购的协助或者对周边城市的供货市场有一定了解。二是迅速找到供货厂家,加以最快的运输方式,这方面就需要熟悉物流市场,或者公司内部物流部门的帮助。
中标后是否可以分包?
不得转包,题目中所说的分包实际上是中标后的转包,《政府采购法》中所说的分包是在采购文件中明确的分包,题目中的转包给其他供应商,该供应商并不是成交供应商,谈判文件或过程中没有明确的其他供应商不得作为成交供应商。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所有投标人的报价都超过了预算,是不是必须废标?
不是的,还要看采购人能不能支付。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